本年度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要求,由市文旅广电局编制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项相关工作。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电子版可以在部门政府网站查询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可与市文旅广电局行政办公室进行联系,联系电线,传线,地址: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3—1号,邮编:114000。
2022年,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、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,不断拓展公开内容,创新公开形式,完善公开制度,强化公开监督,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推进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取得了较好的效果。2022年,我局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共40条,在我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1条,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65条,概况类信息52条。向市委、市政府信息管理部门投稿100余篇。每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预决算、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情况。2022年,答复政协提案8件,人大建议7件;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。
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仍然存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推动等问题,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,适应互联网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变革下一步,我局将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,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,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,深入推进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、结果公开,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。
本年度报告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要求,由市文旅广电局编制。全文包括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项相关工作。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电子版可以在部门政府网站查询。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,可与市文旅广电局行政办公室进行联系,联系电线,传线,地址: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3—1号,邮编:114000。
2022年,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,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、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,不断拓展公开内容,创新公开形式,完善公开制度,强化公开监督,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推进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取得了较好的效果。2022年,我局上报市政府网站信息共40条,在我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1条,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165条,概况类信息52条。向市委、市政府信息管理部门投稿100余篇。每年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本部门预决算、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情况。2022年,答复政协提案8件,人大建议7件;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。
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仍然存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推动等问题,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,适应互联网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变革下一步,我局将根据市委、市政府的部署,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,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,深入推进决策公开、执行公开、管理公开、服务公开、结果公开,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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